[厦门] 《足球队长深陷"赌债风波"》后续
我市一支业余足球队的队长小陈被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0万元欠款。而小陈认为这是赌债,是在茶馆被逼写下的“欠条”。近日,思明区法院一审判令足球队长须还款。法院认为,小陈虽报警称他是被胁迫写下讼争欠条,但并未经公安部门查实,故对他主张欠条是受胁迫写的,证据不足,不予采信。小陈应返还原告老刘借款20万元及利息。
据小陈说,他是冤枉的。原来,他很喜欢踢球,还当上了我市一支业余足球队的队长。2006年举办的世界杯,身为超级球迷的他自然也要赌上几轮。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地下赌球的“庄家”老刘。
之后,他在老刘提供的赌球网站进行赌球。每场球,小陈一般下注200元至300元,每周结算一次,输赢都用银行卡转账。从2006年6月起至同年10月,他累计输了8000多元。
去年10月初的一天,小陈接到球友小卢的电话。小卢让他跟庄家说一声,开一个账号让他赌球。听说有人要赌球,老刘自然高兴。但由于小卢是外地人,老刘要求小陈做担保人,小陈同意在2万元内的赌注担保。
小卢的账号开设后,他下注比队长还凶,每场足球比赛投注金额约为1000元至2000元。起初,小卢赢了约3万元。初试赌球赢了一把,小卢胃口越来越大,每场球下注一万至两万元,一天的赌球有效金额经常都在20多万元。这让小陈看得胆战心惊。他赶紧给老刘打电话,称他做不了保人,要求老刘停掉小卢的账号,但没有得到老刘的同意。之后的一两周内,小卢虽又赢了几万元,但小陈还是悬着一颗心,告诉老刘说他不做小卢的担保人。
没过多久,小陈的担心终于成为现实。去年10月下旬的一天,老刘告诉他,小卢一晚输了11.2万元。尽管事先预料到,小陈还是大吃一惊,忙问老刘怎么没停小卢的账号。老刘称小卢是在凌晨赌的球,他当时已经睡下,无法控制。
小卢赌球输了之后,很快离开了厦门。此后,老刘多次打电话给小卢催债,并找到小陈,要其帮小卢垫付7000元。小陈也觉得自己有一定的过失,就先垫付了这笔钱。
从此,小陈陷入这场“赌债风波”当中。后来,老刘拿了一张小陈写的欠条,到法庭告状。据老刘称,小陈因生意周转不开,向他借款20万元,因此要求法院判令小陈还钱。
小陈辩称,他没有做生意,与老刘没有生意往来,根本没有欠老刘的钱。这张20万元的欠条是老刘带人逼他写的。那是2006年11月5日的晚上,老刘将他约到金榜路一家茶馆。当时,一些社会青年已聚集在茶馆周围,但他没有太在意。约过了五六分钟,老刘带着一个体格强壮的男子进了茶馆包厢。刚落座,老刘就逼他写下一张20万元的欠条。与老刘同来的健壮男子对他发下狠话:“今天你要是不写欠条,你们两个人就别想离开这个房间!”他看到好几个彪形大汉站在那里,心里害怕,考虑到自身安全,就写了这张欠条。
在现场的小陈朋友吴先生也作证说,当时老刘带来的健壮男子对小陈发下狠话“如不写欠条,今天不要出这个门。我念一句,你写一句。”就这样,小陈就照着老刘他们念的内容,写了这张欠条给他们。
事后小陈报警,向警方说明了与此案有关的情况。法院也到公安部门调阅相关资料。法院认为,小陈向老刘借款属实,还款期限届满,小陈未如期还款,已经构成违约,故对老刘请求小陈返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合理合法,应予支持;小陈虽主张双方是赌球关系,不是借贷关系,但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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