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虎社区's Archiver

厦一 发表于 2008-1-5 17:14

[厦门] 一串远光灯照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昨晚,记者乘朋友的车,在吕岭路体验了夜间行车的惊魂一幕。
  在从吕岭路往湖滨北路行驶时,对面驶来的几辆车齐齐打着远光灯,晃眼的白光接踵而至。“我眼前一片迷茫啊。”驾车的朋友说,这时眼睛根本看不清什么,只能凭感觉判断前方没有障碍后,将目光转移到车头前右下角,减速行驶。这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司机只能低着眼睛看车前脚下这一小块地方,对面有人或车是看不见的。
  朋友用闪灯示意对方把远光灯换成近光灯,但对方丝毫没有反应,依然灯光眩目直驶过去。
炫目的汽车大灯十分刺眼
  前方,中间车道上的一辆小轿车突然拐向右转车道,没有打转向灯。幸好朋友及时发现了这个异常动向,迅速减速。朋友很庆幸地说,还好后面没有别的车跟着,要不然我这一刹车他非撞上来不可。
  司机刘先生:夜间行车是驾驶技术难点之一,因为夜晚人的视角会变小、视线变短,但是一些司机在夜间驾驶时不按规定使用车灯灯光,给路上的人和车都带来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市区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不得持续使用远光灯。实际上,不少司机夜间打远光灯,这样会车时会让对向车上的司机眼花,容易刮擦。
  还有人夜间行车不开车灯的。因为市区路灯很亮,有的人就不开车灯,这样也容易造成事故。有一次,我要从中道并到右道,从后视镜看没有车,就并过去。没想到突然有一辆黑色汽车开过来,因为车的颜色与柏油路一样,他没开车灯没有亮点,我看不到。
  有的车主对车前灯进行了改装或者更换,车灯出奇的亮,像开远光灯一样让人感觉不舒服。给车灯“增亮”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在车灯灯座后加装“增光器”,二是换氙气灯灯泡。
  交警小蒋:路上看见司机没有正确使用车灯灯光,有几种原因:一是有些司机特别是新手,不会用灯,手一碰灯亮了以为就可以了,也不知道自己打的是远光灯还是近光灯;有的是刚从高速上下来或从较暗的地方开过来,进入市区后,有路灯照明应变更为近光灯,但他忘了;有的司机纯粹是只顾自己眼前亮堂,不顾及他人感受甚至生命安全,甚至有的司机故意用强光逼迫别人让路。
  交警支队交管处林祥兴:不按规定使用车灯灯光是违法的,危及到行车安全。特别是岛外,公路上没有路灯,自行车、摩托车的反光设施都不好,很容易酿成事故。交警部门一直在查处并开展集中整治,但和鸣喇叭一样,存在执行难度大的问题。发现时,车已开远,要设好几个点才能拦住,等拦下了他又否认。
  厦门大学教授胡荣:目前,因不当使用远光灯而被处罚的个案还很少,夜间行车正确使用远光灯的问题还未引起司机的足够重视,建议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另外,也可在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在市区道路的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或标语,提醒司机正确使用远光灯。另外,很多汽车维修厂为车主擅自改装车灯,交警也应该对汽车维修厂的行为加以规范,对一些不适当的行为加以禁止,并规定一些相应的处罚措施。
  市民李先生:为了氙气大灯的事,我曾发邮件给市公安局,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我自己也开车,对氙气大灯非常讨厌,我认为厦门应该限制使用氙气大灯,不仅岛内要限,还要在进岛的地方安装监控,把那些装了氙气大灯的车坚决挡在岛外。
  昨天,我们办公室的人都在讨论晚报“车行·车德”的报道,如果氙气大灯真的是无法约束的,那么最终所有的车都会装氙气大灯的。
  开车在路上就知道了,对向车辆开的是氙气大灯的话,那么会车时至少有两秒钟是看不到前方情况的,车撞车倒是不担心,关键是担心伤到行人。安装氙气大灯实在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希望晚报继续关注此事,呼吁禁止氙气大灯。
  文/记者 刘丽英 通讯员 蒋佑慧 图/ 记者 刘罡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