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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 发表于 2008-1-5 17:09

[厦门] 鼓励个人出资办私人养老服务机构

人物:邱玮 身份: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
  “厦门市和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取得的成就,让我们感到振奋和鼓舞。”
  10月18日讯 “养老服务设施切忌追求豪华。”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邱玮,昨天在厦门畅谈他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理解。

  他到厦门,是来参加昨天在厦门举行的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厦门思明区是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邱玮说,“厦门市和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取得的成就,让我们感到振奋和鼓舞。”
鼓励个人办私人养老服务机构
  目前,全省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4张,大大低于全国平均的8.6张。“因此,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非常重要。”邱玮说。
  邱玮认为, 政府要积极鼓励个人在居住区内,利用闲置房屋出资举办私人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家庭养老院的方式,面向居住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要更加关注农村老年人的养老
  邱玮说,传统的老年福利事业,保障面窄,往往局限在城乡“三无”老人,忽视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要城乡统筹,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相结合,逐步建立适应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服务网络。”邱玮说,要教育和要求进城务工人员常回家看看,对老年人不仅在经济上供养,还要在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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