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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 发表于 2008-1-5 17:09

[厦门] 厦门市提高革命"五老"定补标准

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财政局日前提高了我市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新标准为:城市“五老”人员每人每月450元;农村无依无靠“五老”人员每人每月390元;农村有依有靠“五老”人员每人每月335元;“五老”遗孀每人每月225元。
  据介绍,目前我市革命“五老”有348人,“五老”遗孀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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