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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 发表于 2008-1-5 17:09

[厦门] 革命五老及遗孀生活补助有新标准

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民政局、财政局决定提高厦门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据悉,近日发布的新补助标准从2007年8月1日实行。具体为:城市“五老”人员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450元;农村无依无靠“五老”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390元;农村有依有靠“五老”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335元;“五老”遗孀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5元。
  据了解,厦门市目前有革命“五老”人员348人,“五老”遗孀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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