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交通有新的走法
1999年6月,泉州市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管理四项暂行规定的通告》,对市区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市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以及限制部分机动车辆进入市区做出四条暂行管理规定。5年过去了,伴随着三桥取消收费,中心市区道路交通情况也已发生了明显变化。昨日,四条交通新规出台———早报讯昨日,根据中心市区现行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市交警支队重新修订出四条加强中心市区交通管理的规定,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中,将以往的摩托车管理规定纳入限制部分机动车辆行驶规定里,并专门增加了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规定。此次出台的四项新规定分别为:限制、引导部分机动车辆行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车辆停放管理,人力三轮车管理。
规定细则
无牌电动车元旦后禁止上路
此次出台的新交通管理规定,增加了关于电动车的管理规定。
新规定中要求,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按照非机动车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载人;未悬挂和持有有效牌证的,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目前,市区共有报牌的电动自行车10661辆。
夜间严禁警报器声
严格控制噪音污染是我市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一个硬指标,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此次被专门单独列项。
新规定中要求,机动车进入中心市区的坪山路以西,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江滨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路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口以北区域内禁止鸣喇叭。
针对警笛扰民问题,新规定中要求每天22:00至次日5:00,警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二轮摩托车不得安装和使用高分贝的喇叭和音响设备。
各车型停车更细化
相对旧规定中仅就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设置停放规定,此次新规定对车型进行了细化,明确定出了各类车停放规定。
汽车类机动车按顺行方向停放在划有汽车类临时停车泊位的标线内,不得长时间停放。
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标线范围内,停放时,应当朝向一致,排列整齐有序。
公路客运汽车应当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并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在客运站点以外的道路停车、上下乘客。
城市公交车应当紧靠公交站点停车,依次等候上下乘客,不得在公交站点以外的道路或骑、扎车行道分界线停车;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公交站点停车或者影响公交车停靠。
出租车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应当在设有出租车即停即走提示牌、划有临时停车标线的停靠点停车,不得在出租车临时停靠点以外的路段停车。
此外,人力三轮车应当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标线范围内,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停车标线范围外的地点停放。
新旧规定对比之一
非市区摩托车能走的地方少了
在旧规定中,禁止非市区摩托车及后三轮摩托车进入市区坪山路以西,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堤后路、宝洲路以北的区域内行驶。
新规定中,将禁行范围向南扩展,在市区坪山路以西,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江滨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路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口以北区域内的道路,禁止非中心市区牌照摩托车通行。
对于摩托车行驶路线,新规定要求:在标有摩托车道的路段应在摩托车道内行驶;在划有快、慢车道的路段行驶时,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快、慢车道的路段,应当靠右边行驶。严禁二轮摩托车曲线竞驶、飙车追逐。
新旧规定对比之二
人力三轮车能走的范围大了
在旧规定中,郊营人力三轮车禁止进入坪山路以西,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堤后路、宝洲路以北的区域内行驶。市区中山路、庄府巷、打锡街、九一街、涂门街、新门街、南俊巷、百源路,每天6:00—22:00禁止一切人力三轮车通行。
新规定中,市区坪山路以西,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江滨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路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口以北区域内的道路,每日的四个交通高峰期:即7:30-8:30、11:00-12:00、14:00-15:00、17:00-19:30,禁止一切人力三轮车通行。
郊营人力三轮车禁止进入田安路以西,东湖街、东街、西街以南,新华路以东,堤后路、义全街、泉秀路以北范围的区域内行驶。
市区田安路,温陵路,南俊路,百源路,濠沟,中山路,津淮街,涂门街,新门街,丰泽街,九一街,打锡街,庄府巷,禁止一切人力三轮车通行。
针对市区人力三轮车被转包情况严重,新规定要求:客、货运人力三轮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悬挂号牌,随身携带证卡,方可上道路行驶;货运三轮车不得从事客运;严禁私自拼装人力三轮车,严禁买卖、租赁、转让、出租客运、货运人力三轮车牌证。
通行指南
新规定扩大了以往的禁行范围,主要是将田安路与坪山路之间的路段、江滨路与泉秀路之间的路段纳入了受限车辆禁止进入的范围。
新规定要求,市区坪山路以西,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江滨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路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口以北区域内的道路,禁止12座以上客车、核定载质量0.5吨以上货车以及农用车、拖拉机、非中心市区牌照摩托车通行。
在坪山路施工期间,允许过境的客车、货车经刺桐路通行。此外,每日7:00-19:00,禁止教练车通行。
凡需进出市区上述区域的12座以上客车、核定载质量0.5吨以上货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入城通行证,方可按照进、出市区的准行路线、时间行驶。同时,办理了入城通行证的货车,在每日7:30-8:30、11:00-12:30、17:00-19:30期间,禁止通行。
从泉州汽车站始发的客车,由1号门出站,禁止左转弯,经泉秀路、田安路南段或刺桐西路、宝洲路行驶。
所有的过境车辆由刺桐大桥、笋江桥、宝洲路、坪山路、东湖街东段、少林路、省道307线、城北路、城西路、江滨路等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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