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红杏出墙刀砍妻坐牢
近日,福安法院对一起家庭暴力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今年42岁的福安市范坑乡农民范某,于2004年11月10日晚8时许,在福安市城阳乡小溪边自建房一楼的卧室内,因怀疑妻子郑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以及家庭生活等琐事,而与郑某发生争吵。争吵中范某从卧室办公桌抽屉中拿出一把甘蔗刀朝郑某头、脸、手臂等部乱砍;郑某被砍后负痛叫喊,并挣扎着将窗户打开,邻居陈某夫妇闻讯从窗户爬入制止,范某见状用甘蔗刀将自己的脖子割伤,被邻居将甘蔗刀夺下,范某即逃离了现场。经福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郑某伤情属轻伤偏重。
福安法院在接到福安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后立即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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