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你办了吗?
居民参加医保 共促健康和谐——致全体城镇居民的一封信亲爱的城镇居民朋友们:大家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实惠百姓的重大举措,是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使您和您的家人能够及早参保受益,我们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内容介绍给您。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上非从业人员;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
二、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申请登记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两张,并填写《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暨医保牡丹联名卡申请表》;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医疗保险费。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还应分别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每年医疗保险费为230元,居民个人缴138元,政府补助92元。学生、儿童每年的医疗保险费是80元,个人只缴38元,余下42元由政府补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和有《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低保人员及上述两类人员直系的未成年人,本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在各级政府补助92元的基础上再由政府补助90元,个人只需缴48元。
四、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对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实施补偿,居民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设施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比例见下表:
不同级别医院门诊特殊病种补偿住 院 补 偿年度累计封顶线起付线补偿比例起付线补偿比例
门诊和住院累计一级医院800元
60%100元80%35000元
二级医院55%200元60%**医院45%800元50%统筹地区以外医院在辖区外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辖区内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比如在**医院住院,花了医保目录内6万元的医疗费,可以报销29600元;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花了2500元,可以报销1920元。
五、门诊病种
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重病抢救、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学生、儿童的门诊特殊病种除了以上病种外,还增加了血友病、癫痫病、糖尿病。
六、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看病应当到定点医院,并携带医保卡到联网的定点医院看病,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定点医院与医保部门结算。在没有联网的定点医院看病,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如果您想更详细地了解政策,请拨打电话6555528、6559607咨询,或者到镇街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询问,也可以登陆漳州市劳动保障网或漳州市医疗保险网查询。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造福于民的一件大好事,希望您和您的家人踊跃参保,及早享受到医保的实惠,为全家幸福再添一份保障!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龙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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