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被查获 牵出买“赃”案
飙车被查获 牵出买“赃”案导报讯 今年4月23日,姜某到龙海市石码镇港口桥附近,在明知对方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500元向两名陌生男子购买了一辆东威摩托车。5月21日凌晨2时许,姜某用该车搭载着朋友在街上“飙车”时,因形迹可疑被**巡警带回审查。经查,该车系失主陈某于今年3月18日在龙海市海澄镇被盗的车辆。
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7月25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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