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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三 发表于 2007-12-27 15:59

市直部门不得自行创设审批项目

李宁
 今后,到福州市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更加方便了。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福州市取消170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优化投资软环境。
  据介绍,福州市发改委、市经委等44个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659项,取消170项,保留489项,其中行政审批许可项目371项,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118项。
  此次调整,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外,其他审批项目原则上取消。市直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创设审批项目。凡未列为保留的审批事项,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反弹。
  据悉,此次调整对审批前置事项也进行规定。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的审批前置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设定审批前置事项。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审批前置事项外,其余审批前置事项,一般改为后置事项。
  昨日起,福州市已陆续把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上网,接受社会监督。详见:http?押q//www.f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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