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盘 被人为“捂盘”超半数
蓝晋平 王烽取得预售房销售许可证却迟迟不开盘,不仅在价格上对消费者不公平,还会造成房地产信息不对称。目前在福州,“捂盘”不违反任何法律,但业内人士认为,福州已经具备禁止“捂盘”的能力。
“捂盘”近半年 一楼盘价格猛涨2000元
5月已经步入尾声了,但对于福州鼓楼区一楼盘的众多准业主来说,注定是一个难忘的5月。因为均价从2004年底接受预订时的4500元/平方米,飙涨到2006年5月开盘时的6500元/平方米,这是该楼盘的众多准业主们绝对没有想到的。
在这近50%的涨幅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李小姐显然有些“痛苦”,她于2005年12月花1万元,从炒房者手中辗转拿到了保留预订协议,尽管还向开发商交纳了2万元的保留金,但是她还是视这一纸保留预订协议弥足珍贵,因为,她觉得马上就要有只属于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了,花点钱又何妨呢。
“签订保留预订协议时,售楼小姐告知我们均价为4500元/平方米,当时还向我们提供了测算单。而我通过网上查询,如搜房网2005年底的均价也是4500元/平方米。”沉浸在喜悦中的李小姐加大了攒钱的力度,因为她想一次性付清房款。
李小姐的好心情只维持了短短2个月。2006年2月售楼部打电话给准业主,称马上要开盘了,均价为5500元/平方米;3月20日,售楼部经理则告知,“一个星期后绝对开盘,均价为5800元/平方米。”
令李小姐等众多准业主感到措手不及的还有,与他们进行对话的已经不再是开发商,而是一家代理公司。原来,开发商已经把该楼盘交由一家代理公司全程包销,不但楼盘名称做了变动,均价也抬升到6500元/平方米。
“40多平方米的房子得多出9万元,如果要买,只能按揭了。”李小姐很委屈。
此外,李小姐还告诉记者,由于房价偏高,开发商以及销售代理商方面又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此不少投资者纷纷转让认购权,“我知道的一些开出的价格仅为5000元-7000元,这明显低于市场行情,要知道,当时我可是花了1万元才转来的。”
实际上,让该楼盘众多准业主感到不解的还有,该楼盘从2004年底就开始接受预订,2005年底拿到预售许可证,而开盘则在2006年5月。“时间跨度也未免太长了吧。”
否认曾承诺4500元 只能保证准业主优先权
对于李小姐等人的际遇,该楼盘代理商自有一番看法,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的房价每平方米普遍都在6000多元,这个地段的项目太稀缺,均价在6500元是很合理的。我们能做的,就是保证那些签订保留协议准业主的第一优先权。”
“业内的普遍做法是开盘时再正式公布房价,对于这4500元的均价,我不知道是谁公布的,也不清楚是否得到了相应的授权。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网上公布的房价不是我们授权的,不排除是中介公司吸引卖点之举。”
“很多购房者都是以投资为目的,而之所以对房价不满,主要是因为他们炒房的空间小了。”该负责人如是认为。
而代理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则告诉记者,该公司是今年1月以后才从开发商手中接手该楼盘的,而所有预订及认购工作在去年底就已经完成。
“依据全程包销,开发商给代理公司方面制定了最低售价,代理公司根据这个价格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最终开盘价,而代理公司的利润来源于开盘价与最低售价的差额。开发商给公司的最低售价已经相当高了,如果不定6500元/平方米的均价,我们根本赚不了钱。”该人士如是说。
5月开盘的住宅项目中
超过半数去年就已取得预售证
记者调查发现,在福州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迟迟不开盘的楼盘绝不止一家。这种现象,被业内人士称为“捂盘”。
在福州房地产信息网,记者查询到5月份开盘的12个楼盘中,有9个是住宅项目。其中,有5个项目去年底取得预售证,4个项目为今年3月份之后。另外有1个为配套商铺,1个为别墅项目,另外1个住宅记者没有获得预售证号码。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住宅“捂盘”时间超过5个月。而在今年房价看高的形势下,取得预售证到开盘的时间明显缩短。
揭秘:“捂盘”,原来是利益作怪
业内人士:福州已经具备禁止“捂盘”的能力
去年底就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却为何要等半年之久再开盘?“捂盘”现象的背后,隐藏的是开发商怎样的目的?
昨日,有福州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了其中的原由。
“赚钱嘛。”该人士一语点破。该人士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金山江滨某项目去年11月开盘时的均价是3200元/平方米,而目前的均价是4150元/平方米,在所有被“捂盘”的项目中,差价超过千元的比比皆是。而鼓楼区某项目的相差价格就更离谱,达到2000多元。以每套房子100平方米计算,一套房子半年内涨价不下20万元。
福州大学房地产专家王阿忠博士认为,“捂盘”是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法。因为与购房者相比,开发商属于定价的强势群体。王阿忠认为,开发商“捂盘”不仅在价格上对消费者不公平,还会造成房地产信息不对称。
明明有100套房子,现在却只售30套,就造成消费者“买房如买白菜”的心态。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主任研究员王小广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捂盘”是开发商惯用的伎俩,这种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
目前在福州,开发商“捂盘”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昨日,福州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想什么时候卖是他们的自由。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相关规定对“捂盘”现象进行封堵。相反,一些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捂盘”是一种正常的销售理念。
可是,记者却获悉,北京市建委规定,开发商销售期房,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两周内公开发售全部房源,不许“捂盘不卖”,也不许“化整为零”,否则预售许可证即告无效。
近日,福建省建设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商每月在媒体上公布可售房源情况。可是关于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多久的期限内必须开盘,却没有相关规定。
王阿忠透露说,福州的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已经走在全国前列,“福州完全有可能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开发商‘捂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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