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调整取消170项行政审批项目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将调整和取消170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优化投资软环境。这是近年来福州市力度最大的一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动。据介绍,福州市发改委、市经委等44个市直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659项,将调整和取消170项,保留489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71项,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118项。此次调整,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外,其他审批项目原则上取消。市直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创设审批项目。凡未列为保留的审批事项,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反弹。
据悉,此次调整对审批前置事项也进行规定。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的审批前置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设定审批前置事项。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审批前置事项外,其余审批前置事项,一般改为后置事项。
从昨日起,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中,将陆续把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上网,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教育局现保留1项行政许可项目,即民办学校筹设、正式设立,审批承诺时间为筹设30日,正式设立3个月。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即中、小学生转学,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现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项,包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审批承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准运许可,审批承诺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河范围的临时搭建、堆放及跨河、穿河、临河建设的审核与验收审批,承诺时间为7个工作日;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许可,审批承诺时间为7个工作日;户外临时性广告设置许可,审批承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拆除环卫设施、改变环卫设施用途审批,审批承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