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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三 发表于 2007-12-27 15:59

开处方要用药品通用名难倒市民医生

感冒了,让市民买“泰诺”、“白加黑”、“感冒清”,这很容易;不过,要市民去买“对乙酰氨基酚”,这对几无医学知识的市民来说,只能是一头雾水。“对乙酰氨基酚”正是“泰诺”等感冒药的通用名,也就是化学名。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恢复医生用药品“通用名”开处方的制度。
  对此,记者调查采访后发现,目前,福州各大医院的处方,仍大量使用药品的商品名。今后要统一写上“通用名”,市民能否看得懂?此举能否杜绝医药回扣,推行起来,又有什么难度?
  处方上多为商品名
  “这是什么药?”尽管有近十年的行医经验,鼓楼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朱医生,还是经常碰到一些陌生的药品“商品名”。朱医生说,尤其是抗菌素类的药,商品名多达几十种,还在层出不穷。用药连续对病人比较好,但在判断不出药品商品名的情况下,只好开别的药。若是通用名就一目了然了。
  记者从福州一些医疗机构了解到,这些医院的医生开药处方比较混乱,有的习惯开具药品商品名,有的习惯写通用名。不过,诸多医院所使用的“电脑处方”,里面录入的药品名称,多为商品名。而根据2004年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就规定处方必须写药品通用名,但很多医疗单位并没有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认真执行。
  通用名制止一药多名
  为何规定“通用名开处方”?省医药行业协会一专家认为,卫生部决定恢复这一制度,是为了打击药品生产商“换汤不换药”、给低价药换名高价卖的牟利行为,同时抑制医生拿回扣。
  专家认为,若是今后用“通用名开处方”,药房要是没有某品牌,可以拿其他品牌替代,这样医生无法为变相推销某些新药大开方便之门。
  □记者观察
  新举措虽好执行难度不小
  卫生部推行“通用名开处方”举措,不少人欢呼,认为此举可堵商业贿赂和医药回扣。然而,部分业内人士却表示质疑。
  质疑一:
  药工拿回扣如何杜绝
  “如果说写通用名,可杜绝医生拿回扣,那同一种通用名的药品,用什么品牌,就完全由药工决定”。一业内人士认为,采用通用名,还是无法杜绝药品回扣。
  福州某三甲医院药剂师告诉记者,一种通用名药品,常常有数百家企业生产;医院招标时往往会就某一通用名药引进多种品牌。在这种情况下,如医生只开通用名,而未区分商品名,医生方面的贿赂可能堵死了,但可能带来另一种贿赂:拿到通用名处方后,究竟使用哪个企业的药品,这个决定权就落到了药房工作人员手中。
  质疑二:
  药物不良反应该找谁
  为了观察病情,一些医院往往开2~3天的药,用不了一盒,就会用“小药袋”分散装药。要是处方上只用药品“通用名”,没有标注品牌,出现了意外怎么办?
  朱医生说,处方一般保留3年,要是病人吃药输液后有些不良反应,药也吃完了,也没有盒子或包装了,翻开处方单一看,上头只写着“头孢拉定”,数十个牌子,该找哪个品牌,哪个厂家?
  质疑三:
  写通用名降低效率
  省医学会一名专家表示,要是西药只能写通用名,将会降低医生的工作效率。比如新康泰克,非得写上“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消炎药“君尔清”的通用名是“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钾”,太麻烦了。
  专家认为,对于中成药,很难找出用来表达其药品主要化学成分的通用名,因为大部分中成药是由多种草药熬制而成的,多数没有通用名,只有商品名。
  而目前医院都使用电脑处方,要想“通用名开处方”,电脑系统还必须全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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